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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艾渴echo
盡管在發(fā)明之初,法國軍官喬治·伊博爾賦予了跑酷以強身健體、利國利民之重大意義,但顯然這“全民廣播操”般嚴肅無趣的設定早就被流行文化狠狠地甩在身后了。
根據(jù)相關研究文章《跑酷與建筑環(huán)境:學校建筑的空間時間與可塑性》和《從娛樂到炫耀:跑酷究竟在自然發(fā)展,還是有媒體在推波助瀾》里的綜合定義,我們今天所理解的跑酷,至少在形式上的乃是一種更趨向于表演性質的極限運動,要求參與者以最具觀賞性和娛樂性的方式從A點到達B點。
如果你還是無法理解這個相當不嚴謹?shù)亩x,那我給你舉個例子:
當年你和小伙伴們一路劃拳胡侃勾肩搭背,于歡聲笑語中由A點學校,到達B點小區(qū)的過程也是一種跑酷運動,只是雖然很有娛樂性,但可能沒什么人愿意欣賞罷了。
而從這個角度看,我們今天討論的主題更是成了不折不扣的一句廢話:捫心自問啊,諸位,在幾年到幾十年不等的游戲生涯里,若非任務要求,機能受限,自己可有一次是老老實實跟隨主角從A點走到了B點,而不是中途一再操控主角頻頻“跑酷”,整些花活兒?
當然,我不排除某些沉浸式體驗極佳的神作擁有如此魅力能讓你與主角合二為一,但各種事實還是告訴我們,甚至在大部分根正苗紅的傳統(tǒng)3A大作里,說是興奮過度也好,說是內心浮躁也罷,或者單純只想在有限的時間里體驗游戲更多內容,玩家還是更愿省去冗長無趣的跑路過程,或者想方設法讓這一過程顯得不那么無聊,于是比較不負責任地說,真正意義上的“賽博跑酷”也就由此應運而生了。
我要跑酷!重重阻礙難敵玩家意志
那么具體要從何說起呢?上下翻飛的馬里奧兄弟?輕舒猿臂的波斯王子?閃現(xiàn)古墓的一抹麗影?總不應該是后起之秀兄弟會刺客們吧?
雖然以上角色似乎都有著“能爬墻就絕不走路”的堅定原則,但思前想后我覺得答案應該是“以上都錯”。《刺客信條》的情況有點兒特殊我們稍后再聊,其他幾位主角在游戲中的表現(xiàn)與其說是自由自在地跑酷,倒不如說是被游戲設計一路牽著鼻子走到了終章,別說是放飛自我了,有時甚至不得不嚴格執(zhí)行系統(tǒng)給出的唯一解法才能涉險過關,因此雖其一招一式雖精確華麗極富觀賞性堪稱跑酷中的跑酷,但還是顯得技術有余而創(chuàng)新不足,似乎有悖于狹義上極限跑酷的叛逆精神,放到現(xiàn)代語境下也顯得,嗯……很是沒有靈魂,反而是那些癡迷于邪道速通的老哥們,他們的行為更接近真正意義上的跑酷,其“一般人難以復制”的特點也很有極限運動的精髓,雖然確實有些不利于“賽博跑酷”的全民化推廣……
因此,我想我們更應該把“賽博跑酷推廣大使”的頭銜頒給另一款游戲和另一批玩家,他們在海拉魯是御風行者,在雷神之錘是火箭狂人,哪怕是到了可能不到一平方公里沙漠灰,也要不安分地疊個人梯爬上設計之外的某個戰(zhàn)略要地。而隨著那一年《魔獸世界》開始風靡全球,這些無聊的玩家也艾澤拉斯逐漸找到了最適合自己的隱藏職業(yè),那便是每個版本真正的先鋒官,爬山黨。
自由美利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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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HS還是第一生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