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不過他馬上又要面臨預算問題。雖然Brevik可以說是馬上就簽下和Blizzard之間的合約,但是他們提供給《暗黑破壞神》的開發(fā)經(jīng)費僅有30萬美元,而當時Condor是一家共有15個成員的工作室,除了要付給他們薪酬外,還有辦公室租金等開銷,根本不夠用。
而在這時,出現(xiàn)在他面前的是3DO。3DO是由Electronic Arts創(chuàng)始人之一所成立的獨立游戲工作室,他們并不制造主機硬件,而是使用打造出名為“3DO”的游戲主機統(tǒng)一規(guī)格,并授權(quán)給其他公司制造這種商業(yè)模式而運營的公司。
Brevik和3DO簽下開發(fā)足球游戲的合約,并且獲得100萬美元作為開發(fā)經(jīng)費。這下他終于可以避免制作裁員名單的情況了,只不過就在這時,Blizzard突然提出了要收購Condor的提案,最后演變成3DO和Blizzard以Condor為中心的爭奪戰(zhàn)。
根據(jù)Brevik所述,當3DO聽說這起收購案之后,馬上就出價200萬美元,一樣提出收購Condor的提案,但因為Blizzard是真心想要 Condor所制作的游戲。于是Brevik最后拒絕了3DO提出的收購案,Condor也就這樣改名為Blizzard North。
1996 年,這時《暗黑破壞神》的開發(fā)工作已經(jīng)漸入佳境。
Brevik在這里跳出演講主題說了一個有趣的小故事。某天,有個名叫Sabeer Bhatia的男子來到Blizzard North,他說自己想要開一家網(wǎng)絡(luò)郵件公司,希望可以借用部份辦公室,在公司成立后他會提供公司10%價值作為報酬。Brevik當下心想這是什么亂七八糟的提案,于是一口回絕掉,沒想到在短短14個月后,Bhatia成立的公司Hotmail,就成長為讓微軟用4億美元買下的大企業(yè),這時他才知道,自己白白讓4000萬美元從眼前溜走。
Brevik補充,當時的4000萬美元,換算到現(xiàn)在大概是2億8000萬。從他計算得如此仔細來看,應該是真的很后悔吧。他也表示:“這是我人生當中最糟糕的決定。”
在《暗黑破壞神》開發(fā)工作最終階段,他們?yōu)榱艘s上1996年的圣誕假期發(fā)售,于是從早到晚加班加點工作;早上四點起床到公司上班,回家時已經(jīng)是三更半夜了。這種生活一共持續(xù)了八到九個月,這一切都是為了讓《暗黑破壞神》可以好上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