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網信辦發(fā)布關于《常見類型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程序(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6日。
通知指出,近年來,移動互聯(lián)網應用程序(App)得到廣泛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fā)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同時,App超范圍收集、強制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普遍存在,用戶拒絕同意就無法安裝使用。
為了規(guī)范App個人信息收集行為,保護個人信息安全,因而對App收集個人信息的范圍進行明確。
公眾可將反饋意見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fā)送至:security@cac.gov.cn,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12月16日。
文件規(guī)定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等38類常見類型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
必要個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正常運行所必須的個人信息,缺少該信息App無法提供基本功能服務。只要用戶同意收集必要個人信息,App不得拒絕用戶安裝使用。
具體如下:
1.地圖導航類:
基本功能服務:定位和導航。
必要個人信息:位置信息。
2.網絡約車類:
基本功能服務:預約汽車出行。
必要個人信息:
?。?)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或其他真實身份信息(App提供者提供多種選項,由用戶選擇其一)。
?。?)乘車人出發(fā)地、到達地、位置信息、行蹤軌跡。
3.即時通信類:
基本功能服務:提供文字、圖片、語音、視頻等即時通信服務。
必要個人信息:
?。?)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或其他真實身份信息(App提供者提供多種選項,由用戶選擇其一)。
?。?)賬號信息:賬號、聯(lián)系人賬號列表。
4.網絡社區(qū)類:
基本功能服務:博客、論壇、社區(qū)等話題討論、信息分享和關注互動。
必要個人信息: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或其他真實身份信息(App提供者提供多種選項,由用戶選擇其一)。
5.網絡支付類:
基本功能服務:收款人或付款人依托公共網絡遠程發(fā)起支付指令,由支付機構提供貨幣資金轉移服務(如支付、提現(xiàn)、轉賬等)。
必要個人信息:
?。?)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或其他真實身份信息(App提供者提供多種選項,由用戶選擇其一)。
?。?)付款人姓名、證件類型和號碼、證件有效期限、證件影印件、銀行卡號碼、銀行預留移動電話號碼。
?。?)收款人姓名、銀行卡號碼。
6.網上購物類:
基本功能服務:購買商品。
必要個人信息:
?。?)注冊用戶移動電話號碼或其他真實身份信息(App提供者提供多種選項,由用戶選擇其一)。
(2)收貨人姓名、地址、聯(lián)系電話。
?。?)支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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