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今日宣布,在認定英特爾“違反歐盟反壟斷規(guī)則,從事一系列旨在將競爭對手排除在相關市場之外的反競爭行為”之后,再次對英特爾處以3.7636億歐元(當前約29.28億元人民幣)的罰款。
具體來看,英特爾此次挨罰的行為是“此前在名為x86中央處理器的計算機芯片市場上濫用支配地位”。而在這之前,歐盟法院已經(jīng)取消了對英特爾創(chuàng)紀錄的10.6億歐元(當前約82.47億元人民幣)處罰。
另據(jù)此前報道,2009年,歐盟反壟斷機構表示,英特爾試圖通過向電腦制造商戴爾、惠普、NEC和聯(lián)想提供回扣,鼓勵上述企業(yè)從英特爾處采購芯片,從而打壓其競爭對手AMD。
2022年年初,英特爾公司贏得了歐盟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對其12億美元(當前約87.72億元人民幣)罰款的訴訟,位于盧森堡的歐盟普通法院駁回了監(jiān)管機構2009年的大部分裁決。
當時法院表示,歐盟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進行的分析是不完整的,并且無法建立必要的法律標準來判斷回扣的競爭影響。值得注意的是,法院表示無法確定與英特爾行為相關的損害賠償,因此完全取消了與罰款有關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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