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11月6日)早間消息,美國地方法官伊馮·剛薩雷斯·羅杰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周三裁定,蘋果公司必須面對股東發(fā)起的一樁擬議集體訴訟。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股東們指控蘋果CEO蒂姆·庫克(Tim Cook)隱瞞了iPhone中國需求下滑情況,導(dǎo)致投資者損失了數(shù)十億美元。羅杰斯稱,由一只英國養(yǎng)老基金牽頭的股東可以就庫克在2018年11月1日電話會議上發(fā)表的言論提起訴訟。
庫克當時表示,盡管蘋果在一些新興市場面臨銷售壓力,但是“我不會把中國納入這一類別”。2019年1月2日,蘋果意外將季度營收預(yù)期下調(diào)90億美元,導(dǎo)致股價在次日下跌10%,市值蒸發(fā)74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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