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7月5日),文化和旅游部發(fā)布關于《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fā)<游戲游藝設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在其附件《文化和旅游部關于印發(fā)<游戲游藝設備管理辦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中提到:“除國家法定節(jié)假日外,娛樂場所以及其他經(jīng)營場所設置的電子游戲設備(機)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
這里附上《游戲游藝設備管理辦法》的總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