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浪科技官方微博報道,因周杰倫音樂版權問題,騰訊音樂與網易云音樂近日對簿公堂。最終法院宣判網易云音樂賠償原告騰訊音樂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
據報道,深圳前海合作區(qū)人民法院近日宣判,網易云音樂于判決生效之日起五日內賠償原告騰訊音樂經濟損失及制止侵權的合理開支共計85萬元。同時,法院駁回了騰訊音樂的其他訴訟請求。案件受理費46720元,由被告網易云音樂承擔負擔。
騰訊其他請求,包括判令被告網易云公司、樂讀公司在其開發(fā)、經營的網易云音樂官方網站主頁(××/)及該網站各大客戶端上發(fā)表聲明向原告公開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期限不低于30天等。
網易云音樂透露數據顯示,周杰倫版權費用飆升。“涉案歌曲屬于杰威爾曲庫,整個曲庫約有808首歌曲,雙方第一次授權費用為870萬元,第二次授權費用為8642922.37元,第三次授權費用為1800余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