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抄襲《地下城與勇士》被法院判決賠償5000萬元一事,愷英網(wǎng)絡股份有限公司近日發(fā)表公告稱,控股子公司上海愷英于2019年1月收到長沙中院的民事判決書,判決上海摯娜網(wǎng)絡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愷英立即停止開發(fā)、運營《阿拉德之怒》游戲,并賠償騰訊5000萬元。
《阿拉德之怒》手機游戲因涉嫌侵犯《地下城與勇士》游戲著作權、并構成不正當競爭,負責開發(fā)運營的四家公司于2017年12月被騰訊起訴至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騰訊認為該款手機游戲的角色職業(yè)名稱、職業(yè)技能名稱、圖標、描述,游戲裝備的名稱、圖標、屬性描述,游戲的怪物形象、場景、地圖等諸多元素,與《DNF》相似,甚至人物角色、技能與游戲裝備屬性等核心要素與《DNF》高度相似,且在推廣過程中以“地下城與勇士手游”、“史上最接近DNF的游戲”等內(nèi)容,宣稱是《DNF》的手游版。法院隨后判定這四家公司的行為違反誠實信用原則,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由此做出訴中禁令,并在今年1月份下達一審判決。
手游《阿拉德之怒》
《DNF》
愷英網(wǎng)絡稱,上海愷英目前已停止運營該游戲產(chǎn)品。本判決為一審判決,尚未生效,公司計劃提出上訴,因此,該事項對公司的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