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的娛樂圈陰陽合同時間鬧得沸沸揚揚,昨天(9月10日),馮小剛在個人微博正式回應了關于自己的傳言,他發(fā)文怒斥了造謠和惡意中傷的公眾號和平臺,表示自己沒有所謂的陰陽合同,更沒有偷逃稅。
馮小剛原文:
所有處心積慮給我造謠,無中生有,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惡意中傷的公號和平臺,你們已經(jīng)不僅是喪心病狂了,你們已經(jīng)到了徹底藐視法律保護公民名譽權的程度。如果我們確是踐行以法治國的理念,那么這些人又怎能如此肆無忌憚?那些不明真相的跟著起哄的,我沒有所謂的陰陽合同,更沒有偷逃稅。這是有據(jù)可查的。我們的《美拉傳媒》每年納稅幾千萬,我納過的個人所得稅累計數(shù)億,加上我拍攝影片的總票房五十多億,制片公司和院線所交納十幾億稅費,按照國家最低貧困線補助每月八百元的標準計算,我和相關的企業(yè)為國家分擔了多少困難,救濟了多少貧困人口?創(chuàng)作上,我近十年以來拍攝的《集結號》《唐山大地震》《一九四二》《我不是潘金蓮》《芳華》,哪一部是娛樂至上奔著搶錢去的?這五部電影沒有一部主角的片酬超過五百萬。那些網(wǎng)絡暴徒,你們對我仇恨由何而來?我傷害過你們嗎?你們能按住怒火問問自己嗎?我警告那些造謠惑眾的公號,不要煽動和綁架民間的戾氣,拿影視行業(yè)當出氣筒,這很卑鄙。